关于报送高校助学成才典型事迹宣传材料的通知
南铁院学字〔2012〕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教助[2011]1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鼓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自力更生,教育和引导他们切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希望同学们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的讲话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向助学成才典型蔡杨波同学学习活动的通知》(苏教助〔2011〕17号)精神,现向各二级学院征集助学成才典型专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高校在经济扶助向全面育人转型的过程中,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艰苦朴素、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努力回报社会,从而涌现出的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含近年来毕业的助学成才典型)。
二、写作要求
(一)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学生(毕业生)在接受国家和学校资助的同时,是如何做到成绩和思想表现优秀、怎样积极主动地回报社会的,要从学校、老师、同学 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二)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要用助学成才典型的励志故事栩栩如生地再现其在困境中的成长经历,突出其在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扶助下如何不断战胜困难,从而在学业和事业发展中取得相对突出的成就。要达到用“身边的故事”让广大同龄人关注他们并与之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从而自觉珍惜大学时光、勤奋学习、回报社会的目的。
(三)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 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 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四)文章控制在5000-6000字左右,用A4纸排印,正文用五号宋体字、行距20磅、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文章标题用三号宋体字加粗、单倍行距、段前24 磅、段后12磅、居中;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单倍行 距、段前12磅、段后6磅、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 符;二级标题用五号宋体字、加粗、单倍行距、段前12磅、 段后6磅、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三级以下标题 格式同正文。
三、材料上报
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学工处卢秋菊处,QQ:381436174。电子稿和文字稿各一份,学工处将对典型人物的真实性和宣传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学校正式行文报送到江苏省教育厅。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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