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评议时间和等级
评议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
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格次。优秀格次的比例一般为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5%左右。
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评定格次。
三、评议内容
是否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是否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以学习研究能力的提升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是否宗旨意识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是否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布署,各党总支具体安排,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参加。大体有以下几个步骤:
1.评议动员。各党总支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商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安排,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明确评议要求,打好民主评议的思想基础。
2.个人总结。对照党员标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作出自我评价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
3.民主评议。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一进行自评、互评。
4.组织考察。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提出每个党员评定格次的初步意见,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并及时上报党总支审批。
6.表彰和处理。各通过一定的形式对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党员进行宣传表扬,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并进一步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妥善作出处理。
7.评议总结。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书面总结、附表(其中附表1一式2份)报党委组织部。优秀格次、不合格格次党员的评议表将存入本人档案。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力戒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切实促进全体党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在我院开展“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我院开展争创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