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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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1-11-18 评论:(0) 预览:(

一、操作方法校内实践课程重修利用课余时间完成。任课老师开课之前向二级学院提交实践性课程重修教学安排计划;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将成绩单、成绩评定的原始资料交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交教务处。

二、责任划分

1. 教务处负责:组织报名,监督、指导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管理成绩等;

2.各二级学院负责:确定开设的重修课程及任课老师,协调实验场所及设备的落实,审核实践性课程重修教学安排计划、成绩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核算任课老师指导费等;

3. 任课老师负责:填写实践性课程重修教学安排计划,指导、考核学生学习,评定成绩等;

三、经费划拨

学院按以下标准将经费划拨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支付任课老师指导费。

每一门课的基数为100元,2人及其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10元,每一门课最高限额为480元。

教 务 处

2011-11-18

注意:

1、“实践性课程重修教学安排计划”模版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公告信息的管理用表中下载。

2、安排的总课时不得少于20课时。

3、“实践性课程重修教学安排计划”一式三份,经任课老师、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一份任课老师保存、一份二级学院保存、一份由二级学院交教务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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