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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铁学院学生差异化管理实施方案》(地铁学院〔2018〕4号)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现将拟纳入地铁学院差异化管理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地铁学院办公室。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正式确定为地铁学院差异化管理对象,并按照方案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联系人:杜敏
联系电话:15938165367
地铁学院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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