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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11-01 评论:(0) 预览:(

苏州校区、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我院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是一项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措施。各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特别要严把各项评审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把这一体现党和国家对品学兼优学生和贫困学生关怀的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详见《学生手册》(2011年版)。

二、 金额标准和名额分配:

1、金额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00元,两项奖励均实行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标准视家庭贫困程度分为三个等级:1档特困生每生每学期2000元,2档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3档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每学期按五个月计发。

2、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

(2)自强奖学金评比在学院评优通知中已布置,各院系可根据此次评审工作再次调整,并将最终名单上报学工处。

三、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1、材料上报时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请于11月20日在系统中申报完成。

2、上报的材料和要求:

① 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201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交材料:《2011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系统打印,一式一份。

③国家助学金提交材料:《2011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系统打印,一式一份。

四、填表要求:

1、学生填写所有表格时,须用常用中性笔(黑色)认真填写,禁用圆珠笔。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2、填报各汇总表时,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填报格式为:××××年××月。

五、补充说明:

结合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作以下补充说明:

1、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有变化,更加严格,详见附件5。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11年版)。

3、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需严格按照相关评审细则所列条件进行评审,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参评。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自强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可分别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自强奖学金兼得。

5、获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在资助期间,若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处分,立即取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当月起停发助学金。

6、在评审过程中,务必做好:(1)班级评议小组的成员组成及公示;(2)在班级、院系范围内公示环节的工作。考虑到评审时间短,每个环节的公示期可适当缩短。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