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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11-01 评论:(0) 预览:(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根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决定在本学期内对2009级、2010级学生进行困难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于2010/201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不再提交《南铁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直接向本二级学院申请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时需填写《南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二、原来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因故发生变化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须在提交《南铁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后,填写《南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参加所在二级学院困难生认定。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2009、2010级困难生认定工作。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程序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见2009、2010版学生手册)。

四、各二级学院完成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完备的困难生档案(包含南铁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南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困难证明、评议小组评议、公示等材料)。

五、困难生认定工作是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二级学院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组织各二级学院利用暑期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一票否决,取消困难生资格。

请各二级学院完成困难生认定工作之后,于6月20日前将认定的学生信息汇总后报学工处,具体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3)。

附件1:南铁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南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南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学工处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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