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我校2022-2023学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成才, 同时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学生评奖评优相关办法,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自强奖学金;
2、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先进班级。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学院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及先进班级评选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评奖评优学生及先进班级名单。
2、各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的条件及设置比例要求,请按评选办法严格执行。
3、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者本学年中无违纪和课程不及格(不含公选课)现象,学年成绩绩点排名在班级前35%,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不低于班级前35%。特别说明:操行为95分优即可,无需在班级前35%。
三、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评选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各项评奖评优的评选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一环。
2、初选上报阶段(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以班级为单位,个人主动申报,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班级考核小组民主评议并公示后,报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并将初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公示审核阶段(2023年11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后,经学工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发文形式公布评选结果。
(二)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及资格。
2、评奖评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对照评比程序与条件,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比例,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审工作。部分重组班级的学生,按照原班级组织评审。
3、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评选材料报送学工处: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评审结束后由二级学院即时存入学生档案);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电子稿和盖章的纸质稿各一份。
附件:
1、南铁院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申请表
2、南铁院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南铁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
4、南铁院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汇总表
5、南铁院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6、南铁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级评选汇总表
7、学院公示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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